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 1、承运人的留置权。 2、承运人的提存权。 3、收取承运费的权利。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货物合同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托运人和收货人的错过。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运人义务包括: (1)安全运输义务。 (2)承运人的通知义务。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五十四条,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是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原因和其他原因共同造成的,承运人仅在其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负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对其他原因造成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应当负举证责任。
承运人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包括误工费在内,具体怎么赔偿需要研究保险合同的条款。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在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如下: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 1.承运人的适航责任。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的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供应品,是货舱、冷藏舱、冷气舱是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承运人的管货责任。 3.不得不合理绕航的责任。 免责: 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2.火灾。但是由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
有下列免责事由: 一、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的,承运人免责。 二、不可抗力免责。包括两种情况,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三、第三人原因免责。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情况较复杂,一般承运人不能免责。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88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
货物无故被拒收承运人可以将货物提存。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有下列义务: 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 3、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4、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09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