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的投资方式有:一是直接投资。二是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三是提供一部分贷款或担保资金同时投入一部分风险资本购买被投资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人一般都附带提供增值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合伙人投资合伙的出资方式的标准:理论上虽然任何类型的财产都可以用来出资,但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出资形式,要根据出资财产是否符合现物出资的标的物条件来判断。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 一、严格执行企业重大投资活动报告制度。 二、加强企业投资风险管理与控制。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法律依据】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应当积极引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民间投资机构、当地投资者、国际投资机构入股,发挥各类投资者熟悉项目情况、具有较强投资风险管控能力和公关协调能力等优势,降低境外投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有以下法定流程: 一、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二、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三、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四、汇入增资额度20%的外汇现金并办理验资手续; 五、凭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正式的增资手续。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
我国利用外资分为两种形式,即: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和借用国外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条,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 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外商投资企业在注册时需准备的资料: 1、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 2、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4、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法》第六条,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中
增资手续如下: 1.拟订有关增资的董事会决议。 2.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提交资金申请报告;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3.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提交增资申请报告;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增资批复原件;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营业执照原件。 4.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5.汇入增资额度20%的外汇现金并办理验资手续。 6.凭验资报告到工商局
一般情况下,专利权是否可以入股是要取决于权利人的意愿的,如果权利人同意,是可以进行入股的。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西部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制约因素: 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对生产性活动投资的引致能力不足。 二、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度低,未能形成承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平台。 对策: 一、完善公共基础设施; 二、加强人力; 三、资本的开发和引进; 四、调整引进外资结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条,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
流程如下: 一、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 二、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三、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