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没有抚养能力时,抚养权应该判给哪一方,要由法官根据双方的情况,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
抑郁症是否适合抚养孩子,要看病情的严重程度,如果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则不适合抚养孩子。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 可见,如果抑郁症情节严重,则不适合抚养孩子。
抚养权的问题: 1、与精神病人离婚后,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 2、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3、若配偶方确有不宜抚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时,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位抚育,但应当征求该监护人的意见。 4、父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构成遗弃罪的,依法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以上规定可知,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根据司法实践,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因遗弃而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离婚后女方不可以把孩子送人,在双方离婚后,如果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觉得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适合在继续抚养孩子或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
不支付抚养费也不养育孩子,承担被起诉的责任,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支付抚养费。女人离婚不要孩子不给抚养的费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使子女已经成年但如果其不具有尚未独立生活的能力,而父母此时又具有抚养能力的,则还是需要视情况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十七条,离婚后,一
一方不尽到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
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身体缺陷不能工作或者精神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即无抚养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外公、外婆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