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下列种类: 1.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 2.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 4.最高额抵押。 5.财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全部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为一体共同作为标的物来进行抵押的行为。 6.共同抵押。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34条,下列财产可
抵押权的先诉抗辩权指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先诉抗辩权是发生在债务关系中的,是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或者是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等等。 《担保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抵押权与质押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置留权并存时,置留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是抵押权在其所担保的债权届满未获清偿而实行后,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的价金都可以用来清偿的债权。 《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关于抵押权优先受偿的范围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 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
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是留置权先于抵押权,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抵押权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遗失物适用留置权,遗失物拾得人有权向失主索要必要保管费用,如果失主不支付,拾得人有权将该物品留置。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抵押权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权利抵押;最高额抵押;财团抵押;共同抵押。 抵押权的作用: 一、抵押权具有担保财产的作用。 二、抵押权对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良性运转起着促进和保护作用。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根据《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如下: 1、先受偿效力。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简而言之,即房地产抵押权人有就受担保的债权对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偿的权力。 2、房地产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效力。 3、房地产抵押权所涉及的物的范围效力。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