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抵押人承诺的抵押担保合同不可以成立。《担保法》第33条的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提供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被告住所地的确定做出了详尽具体的规定,
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而连带保
担保合同没有写时间的,保证期限一般是到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1、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2、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
在担保合同中,对质押、抵押担保物权期间的约定因为违反法律原则、违反法律规定,而失去法律效力。这是因为:第一,抵押权、质权均属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效力认定方式:1、首先应审查主合同的效力。根据《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有下列计算方式: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