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爷爷有权去探望孙子的,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不能够剥夺爷爷的探望权,如果爷爷探望权利被阻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积极的维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不可以。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意思表达能力,因此,对于探望协议这类协议法院并不能简单套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约定违约金,而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主动审查,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8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
在探望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
在探望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
在探望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继父尽了抚养义务的话,离婚后是可以探望继子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日前,蓟州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家事法官前往婚姻家庭纠纷社会工作服务站,与服务站心理咨询师就一起矛盾冲突剧烈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积怨,就财产分割和两个孩子的抚养事宜达成一致,握手言和,调解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