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所谓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 一方面,债务人必须具有恶意。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如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 3、债务人之行为是有偿行为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恶意为条件。 4、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