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后,不会第一时间发给离婚证,而是给予30天的冷静期,如果在30天内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30日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后,不会第一时间发给离婚证,而是给予30天的冷静期,如果在30天内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要约撤销后,要约就会失效,要约失效后,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也无效,所以合同不会成立。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谓股权赠与,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权无偿地给予他人。 股权赠与的撤销应当适用有关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可见,赠与人撤销权的行使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赠与财产交付前的撤销权,另一种是赠与财产交付后的撤销权。而法律规定赠与物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能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具体要看股权赠与合同履行的阶段。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可见股权的赠与在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以及其赠与协议未进行公证的,股权赠与可以撤销。
公证书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并满足法定条件方可撤销,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才能予以撤销,在具有前述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公证机构依法撤销,故,当事人或其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是不能单方撤销公证书的。 另外,要想撤销正常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只能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消除受托人的权利外观,别无他法。若没有从受托人处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第三人就有理由认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书承载的事项办理相关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法律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谓胁迫,是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而订立合同。
婚前财产约定如果有下列情形可以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附条件赠与合同属于赠与合同的一种也应当适用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在由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特定情形时,允许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但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应当在1年的除斥期间内行使。
承诺不能撤销,这是承诺的法律特点决定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同时规定了承诺采用到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由于承诺在到达要约人之后随即生效,所以承诺无法像要约一样可以撤销,其只能在到到达要约人之前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赠与一般是赠与人通过通知受赠人或者诉讼等方式撤销的。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通知受赠人撤销赠与;如果因此而产生争议或者发生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的撤销前的情形,赠与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