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的人如果能证明,该合同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或者签字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该签字就可以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新修订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
对融资方而言,无论对借款合同效力作何种认定,因其实际使用了资金,其民事责任均无从推卸。 金融机构在该类诉讼中最为关注的是担保方是否脱保,而借款合同作为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其效力认定的不同将对担保人的责任产生直接影响,并进而实质性影响金融机构追回资金的现实可能性。 对此,司法机关也必然了解,因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为金融机构与担保人,在此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民事欺诈或者刑事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4、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6、故意隐瞒所售房
承诺书无效的情形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所谓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
无效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开始是无效的,只是无效合同的确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来确认,并不是人民法院判决之日起。
1、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4、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包括: 第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第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第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到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 第4、同居期生育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在时效,欠缺的结婚条件以及请求人方面都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第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第2、时效不同。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 第3、请求人不同。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