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主动审查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与人民法院诉讼程序中不主动审查诉讼时效保持一致,从而让仲裁时效回到了当事人的抗辩权范围之内。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同样不应当主动适用仲裁时效审查当事人的诉求。
民事起诉时效是多久: 1、当事人提请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 2、该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但是超过三年,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劳动仲裁是有限定时效的,也就是说劳动关系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2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为1年,具体起算时间需结合未签合同的持续状态、劳动关系是否终止等因素综合判断。劳动者应尽早主张权利,避免因超时效丧失胜诉权。
借条担保时效主要涉及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两个法律概念,具体时长需根据担保方式、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保证期间(决定担保责任是否存在的期间) 有明确约定 若借条中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如2年),按约定执行。但需注意: 约定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同时到期的,视为未约定,依法适用6个月的保证期间。 约定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表述不明的,视为约定不明,依法适用2年保证期间。 未约定或约定无效 一般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此期间内,债权人需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责。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同样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需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否则保证人免责。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1、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权的法律制度。 2、诉讼时效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体现了义务人的时效利益,权利人超过三年不行使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便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点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果不知道日期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知道自己被侵害的日期算起。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申诉的期限既无时效限制,又无审级规定,因此,申诉人在任何时候提出申诉都被认为是合法的。 对申诉时效和审级不作规定,对贯彻“有错必纠”的原则,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