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武装部队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或抢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 3、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彼此互负债务; 2、债务不存在先后履行顺序,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当事人已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不能再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伪证罪的构成要件:主体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或抢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本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如行为人盗窃某甲的手提包,意图偷窃钱财,没想到包中装有某甲单位的公文及甲的证件。如此,行为人只构成盗窃罪,不构成本罪。
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要件: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故意,行为人是否为营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本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