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对查封房产进行拍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5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查封扣押的情形如下: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不能出租。公民还对被查封的房屋想有所有权,但此时相当于是冻结了对该房屋的处分权的,因此房屋被查封后一般就不可以再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5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房子。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名下的房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
法院查封房屋有以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
公司债务不能查封法人财产。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为避免签订合同之后发现房屋被查封,在签约前应当检查房主是否进行过房屋核验,查询确认交易房屋是否被登记为查封、占用等其他状态。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执行行政机关实施查封和扣押的方法: (一)法律、法规授权之外的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查封、扣押。 (二)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实施重复查封。 (三)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
抵押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父亲欠钱法院是否能查封子女名下房产,要根据具体的情况: 1、房产是继承父亲的,法院可以查封。 2、父母对子女的房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法院不会查封 3、房产属于儿子,法院不可查封。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申请人的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经申请人签字后,随申请材料一并存档。申请人对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