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由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提交的公诉案件,应于一个月内做出明确决断。 若遇重大复杂的案例,可适当延长十五天仍未完成审理。 关于补充调查事宜,应在一个月之期内完成,以确保案件得到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 而人民法院亦应在收到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1、会。有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 2、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检察院不起诉公安机关并不是必须撤案,这是由于刑事法律规范之中并未如此规定。 但若公安机关扣押了涉案人员,需要将其释放。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检察院将不会起诉的情形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流程是: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在刑事案件中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是不会起诉的,一般会撤回案件或者将案件退回进行补充侦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法院接到案件以后啊,如果达到某些条件的话,还是有可能把它退回去给检察院的哦。 根据法律条文的规定呢,当人民法院对收到的起诉案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发现这并不归他们管的时候,就要毫不犹豫地把这个案子退还给检察院啦。 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都没出现过,那同样也得退还给检察院。
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意味着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并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的起诉的流程是: 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经过人民法院法庭审理后,需要分别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