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拘留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
民事纠纷中法院已批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不用垫上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
法院强制执行拘留属于司法拘留,一次拘留最多15天,可以重复拘留;一般来说,两次拘留后,被执行人仍然有钱不还,可以判处刑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刑事案件被告在没有请律师辩护的情况下,法院是有免费律师的。指定辩护是免费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和《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指定辩护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 一、应当指定辩护: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法院异地执行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拘留的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拘留,不超过15日为限。 司法拘留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但司法惯例认为,同一行为一般只给予一次司法拘留。如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没有新的情节,法院一般不再司法拘留,但是刑法上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应当立即当场发给原告立案受理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院开庭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以上通知到相关人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修订版)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财产保全期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87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