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转让对于转让的商标的要求: 一、在办理转让商标申请手续时,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等材料外,还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转、受让双方主体资格的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 三、商标局对转让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向受让人发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 一、排他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内和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内、该地域内就相同商品不在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 二、一般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内和指定的商品上可以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可以同样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
如何注册商标及注意细节: 一、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 二、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三、商标注册申请的书件及填写; 四、几种特殊类型商标的申请。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程序如下: 1.转让和受让双方必须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商标局受理。 3.审查。商标局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应审查其申请手续是否齐备,转让人转让的商标和使用的商品与原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完全符合,受让人使用的商品与转让人使用的商品的质量是否一致,转让人的商标是否从未使用过,是否征得该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的同意等事项。 4.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法律对于注册商标中图形的规定: 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图形的组合,设计的商标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 商标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立体,组合或其他各种形式,美国商标法规定,任何文学,符号或标志,或者这类事物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
注册商标在续展期间的法律效力: 一、在注册商标有效期申请续展的,无论是在有效期满前、宽展期内还是在宽展期满后被核准,该注册商标连续有效。 二、在宽展期内申请续展的,原商标权人请求处理在续展申请之前侵害注册商标的行为,人民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应受理。 三、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或宽展期内的续展申请未获得核准的,则从有效期满之日起,注册商标专用权即消灭。原商标权人不得以他人侵害注册
申请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复议的方式是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需要。没有注册的商标一般不能认定驰名商标。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13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
注册商标需要的材料与流程如下: 1、准备申请书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2、提交申请书件; 3、缴纳续展规费; 4、续展驳回; 5、公告领证。
续展期内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原则是申请原则和溯及力原则。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