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了10年补缴有滞纳金吗?如果是单位补缴的话是有滞纳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一般来说,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但是也会存在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况。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保险滞纳金是由于单位没按时缴纳社保造成的,所以补缴社保滞纳金由单位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按照法律规定,自欠缴之日起计征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应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罚款滞纳金计算:从收到违规罚单后15日内逾期未交罚款,从第16日开始以3%计算滞纳金。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取房屋租赁的滞纳金,一般是不合法的。收取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要由行政机关来执行;而出租方不能执行。出租方只能按照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包括: 1、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滞纳金属行政法律体系中的概念,违约金属民事法律体系中的概念; 2、违约金就是损失赔偿,滞纳金属于行政罚款。
不办房产证也需要交税款滞纳金。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行为发生后一年内,购买人需要缴纳相关的税,如果没有缴纳的,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是不办房产证是不能将房屋物权进行变更的。
1、购买新房子,需要业主收房子时候,90天内凭购房合同和买房子票据,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交纳契税和维修基金,手续费,凭完税证明,可以办理房产证,逾期不办,需要交纳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违章停车罚款单晚交罚款不会有滞纳金,除非是已经到交警队处理过打印签收了处理单,但是15工作日未处理的,才会有滞纳金。可以分三种情况来看: 1、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滞纳金,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在处理前不征收滞纳金。 2、现场处罚与电子警察记录的区别在于现场处罚有驾驶人本人签收,电子警察无驾驶人本人签收。 3、违章停车虽然是交警现场执法,但是因为无驾驶人本人签收,只依据交警摄制的违法图片确定违法行为,以此,也属于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无固定缴款期限。
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包括以下九种: 1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2.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 3.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的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申报并按规定预缴税款的,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的; 4. 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的; 5.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 6.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 7.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届满分月汇总申报时,月申报额高于定额又低于省税务机关规定申报幅度的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的;对实行简并征期的定期定额户,其按照定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的; 8.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 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的; 9.其他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