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
要取得集体的同意,才能抵押。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
要取得集体的同意,才能抵押。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
城镇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开发商经过买地、开发、建设、销售等,实际使用年限则小于7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自建用地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包括: 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用地申请。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件原件及复印件。 4、规划平面位置图原件和复印件。 5、建设单位或个人营业执照、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6、其他文件。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灭失等情形。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后,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基本情况登记在登记簿上,并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颁发使用权证书。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登记生效的原则,经登记设立。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