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基本方式: 1、符合规划。 2、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3、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利用的要求。 4、划拨方式供地必须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条件。 5、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条件。
养老用地土地性质: 1、非公益性私营养老社区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养老院属于公共建筑用地中的慈善用地,从属于建设用地。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时,土地用途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办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地遵循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依法合理补偿、严格土地复垦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地,是指浙江省范围内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等需要,经依法审批; 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1、要有工业用地用途变更计委立项文件; 2、申请人工业用地用途资格必须是土地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3、工业用地规划部门同意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4、需要提交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材料目录; 5、申请工业用地用途是有时限的,要在土地用途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 6、要准备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要整理委托办理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 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般不允许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其
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它与土地出让金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是政府在批次报地(把农民手里的地报给上级批准收为国有土地) 的时候给上一级政府或省级政府交的土地款项,交了后这些土地才能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费用是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而由所差异的。 工业用地转成商业用地,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涉及到印花税、契税;土地使用税按原规定执行若原工业企业有优惠,则性质发生变更后可能优惠将取消。 1、若是位于新规划的商业区内,则经规划批准,取得新的城市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国土部门申请并重新缴纳商业土地性质的出让金即可。 2、若是转让,则必须挂牌招标,并且应缴纳该土地差价的所得税,
关于工业用地转让的基本规定: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
征收土地留用地安置标准是: 根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 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
在青岛,不是所有的工业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一样的,工厂被征用所产生的征地补偿的标准必须确认了到底在青岛的哪个位置才行。 在企业拆迁中,对一般企业来讲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 土地征用补偿政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1)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