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明确规定,因合同显失公平损失较大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者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应该在合理赔偿范围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果行为人完全能够理解行为的内容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对权利义务予以处分,那么对行为人来说,应当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合同法明确规定,因合同显失公平损失较大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者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应该在合理赔偿范围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果行为人完全能够理解行为的内容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对权利义务予以处分,那么对行为人来说,应当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因疫情的影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可以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情势变更)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
疫情期间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如员工不同意,是不能按旷工处理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
申请提前复工企业需做到“四到位”: 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职工健康监测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档”建档分类筛查机制,已有效规劝来自或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马复工; 设施物资到位,卫生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齐备,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内部管理到位,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员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企业应当按时支付工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法律依据】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论是隔离治疗、隔离措施、医学观察还是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单位都应当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感染新型肺炎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
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让劳动者轮岗轮休,轮岗轮休期间不用发工资,但应该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企业可以采取轮岗轮休的方式稳定工作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