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时期,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达成待岗约定,应在待岗首月发放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次月开始如果员工开始工作,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新标准工资;次月还未安排工作,按照当地约定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工作,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参加工作的,企业则根据当地工资支付规定,给员工发放基本生活费。
疫情期间,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具体而言,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双方当事人仍要离婚的,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的,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无去确切规定,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建议咨询办理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询问处理方式。可能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重新进行预约;二、可以申请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能领取进而申请延长领取日期。
疫情期间劳动者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或者被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其他劳动者,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他。
疫情可以构成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合同双方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施工方因不可抗力延误工期,已履行保护义务且能提供证明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
用工单位不能因疫情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者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因疫情影响员工无法按时到岗的处理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疫情降薪是违反劳动法的。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降薪,否则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疫情期间,公司给员工降薪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不能强制给员工降薪,否则就是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在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劳动者无法上班的,没有发放工资是违法行为。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如下: 第一步:失业登记 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证明,然后再带上失业证明、身份证、两寸免冠照片、解除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第二步:审核 在申请了失业登记之后,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就会审核你是否符合条件,一旦通过就会发放失业证。 第三步:申领失业金 在办理完失业登记,领取了失业证之后,就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将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交给社保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审核是否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 第四步:领取失业金 《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