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监察机关是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举的国家机关,属于国家机关中的监察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六类监察对象,用法律的形式把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固定下来,填补了过去监督对象上的空白。 国有企业中临时聘用人员也属于监察机关的监管对象,只要行使了公权力,无论什么人,都应当受监督,“临时工”身份不是躲避监督的挡箭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八条: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批准决定应当明确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应当及
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的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或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 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4、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
修改宪法监察委员会的权利包括:监察委员会实质上是一个反腐败机构。其三项主要职权包括调查权、监督权和处置权。 (一)监督权。监督权是指特定的主体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规定,依照法律规定的手段和程序,对法律实施中的守护法律、制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等具体情况进行的一种督促权。 (二)调查权。在我国,调查权也因主体的不同分为人大调查权、行政调查权和司法调查权等。监察委员会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333。 劳动监察投诉的受理范围:凡属本区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属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需要的材料: 1、举报投诉者应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 2、举报者举报本人所在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出示与所在单位建立
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 对于拖欠工资,查证属实的,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设立监察委员会应当符合宪法精神和原则。 (一)设立监察委员会需要改革精神做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的“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蕴含了改革的宪法精神。设立监察委员会从试点开始,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二)设立监察委员会要精简高效。 精简高效是
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 (一)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二)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地方劳动监察机构业务上受上一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劳动监察的内容: (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