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必须承担以下监护职责: 一、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二、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三、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四、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等。 【法律依据】 《民事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
在我国规定父母去世监护人按以下顺序确定: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于孩子来说,与后母一起生活,后母有监护人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监护人能卖孩子的房产的依据是《民法总则》第18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以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的种类是有以下规定:《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老年人监护人可变更,法律说明当中规定了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人的义务的话监护人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未满18岁请在监护人陪同下观看的法律依据: 《未成年保护法》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一般情况下,只有未成年人才需要监护人。成年人的,只有不能辨认或者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才需要设置监护人。 根据《民法》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残联指定监护人不是一定的,监护人的适用只是对于那些具有限制行为能力以及完全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残疾人不一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残疾人有很多是可以独自生活的,只是享受一些特殊的待遇,但是不一定需要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老人的监护人一般是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进行指认,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有法院进行指认。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