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监护人身份证的类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的社会职务如军人、警察等职务,所填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证件号为身份证号。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居委会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如下: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
监护人年龄要求是一般十八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二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
监护人和抚养权的区别: 1、从法理上区分。监护人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具有法律意义,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有可能是被监护人的父母,也有可能是被监护人的亲友。 2、监护人的概念大于抚养人。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有抚养权一定有监护权。 3、权利主体不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
施工现场监护人职责: 1、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告知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 3、坚守岗位,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4、在焊割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 5、备好适用的安全带、安全绳、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挡等),做好安全准备; 6、发现施工人员违反《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
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共青团、妇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
确定监护人案件的审理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监护人证明材料需要什么。监护人证明材料需要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标准: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