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其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其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被监护人的银行卡监护人可用,但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
如果妻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是不需要监护人的;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后,妻子的第一监护人应该是丈夫。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
婚后如果配偶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那么婚后配偶是第一监护人。配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配偶是没有监护人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
监护人一般是无权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的,但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
监护人未尽到监管责任,致使被监护人造成伤害,应当承担监护失责或承担刑事责任,赔偿给被监护人造成的损失,撤销监护人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
监护人一般是不可以动用孩子的财产的,但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
监护人设立的方式有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约定监护四种。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