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二审改判的几率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改判的几率是比较大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离婚案能否申请再审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对于已经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已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3、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争议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可以。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当事人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经传唤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
需要下列材料: 1.起诉状。 2.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 3.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4.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5.证据材料清单。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
离婚案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 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在四十八内依据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 并且当事人也可以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但在财产保全三十日内必须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只要一方能够举证证明对方有“虚拟债务”的现象,就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不分给对方。当离婚完毕之后,当事人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的,只要证据确凿,法院也要及时立案,并做出再次分割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的范围: 1、不向广大群众公开,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允许广大群众旁听。 2、不向新闻界公开。即不允许记者采访案件审理情况,也不允许记者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报道有关案件审理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为,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