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无效,面临违约,情况严重的可能涉嫌诈骗或者犯罪。 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后果无效,必须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具备法律效力。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条款代替了原合同条款,使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合同发生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构成违约。
私自建国可能会涉嫌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 我国刑法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私自建国可能会涉嫌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 我国刑法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私自录音是否合法有效应区别对待。只要是实事求是,能够作为证据的,就是合法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录音证据的取得需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录音当事人谈话内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私自盖公章不一定坐牢,只是合同效力待定。如果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需要,没有其他违法目的,虽然私盖公章的行为违反单位的管理制度,但其行为违法性值得商榷;如单位认可证明内容,则问题容易解决,如单位不认可证明内容,须提交其他证据佐证,并有可能面临被单位追究责任的风险。
私自更改供暖主管道,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私自打井获取地下水是违法的。但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少量取水的情况除外。 我国《水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一般不违法,除非是非常特殊的学校,正常情况不是什么安全部门的话是不会处罚的,具体要看这个学校的相关校规校纪了。具体情况如下:毕业生如果是经过学校允许进入校园不违法,但是对于毕业生强行闯入校园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私开补习班是违法的。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基本上属于非法办学,应该严格禁止。已经办的,要予以取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要视其取水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若确定违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私自打井取水的,向当地水利局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水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直接取用地下水都应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私自打井是违法行为。而城市供水管网所到达的地区,主管部门不予审核同意居民的取用地下水申请。 居民在小区内打井可能会对房屋地基牢固产生不利影响产,造成严重后果。但农村居民个人零星打井是允许的,且不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