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17岁不能办结婚证。根据法律规定,男方需满22周岁,女方需20周岁才允许登记结婚。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施行优生优育的政策,避免新生儿由于先天不足而导致发育不良给家庭带来的负担与痛苦。另外也是因为对早婚女性的安全保护。在女性没有达到一定年龄,如果过早受孕,孕妇的身体可能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在这种情况下,胎儿会与孕妇争夺养分,会造成孕妇流产、早产的几率更大,胎儿也容易畸形等。也可能会因为孕妇骨骼发育问题导致难产,增加产妇或胎儿的死亡几率,即便顺利生产,产妇的产后疾病的发病率也会高于正常产妇。所以,尽量按照法律要求晚一点结婚,没有必要急于一时,这样即是对家庭负责,也是为今后的生活质量和美满幸福提供保障。
没有结婚证,仍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民事争议。需要强调的是,没有结婚证,不能起诉离婚案件,但如果有双方同居间的子女抚养、财产争议,仍可诉讼民事案件,对此最高法院有相关文件。
如果没有领结婚证的话,还是属于未婚生子。只有领了结婚证的话,才算是已婚。婚姻关系不会随着孩子的出生而改变的。只有领了结婚证才可以根据结婚证去相关派出所办理户籍婚姻关系变更。可带上相关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在所在的派出所变更婚姻关系。
当事人可以去民政局补领丢失的结婚证。首先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然后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结婚证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实情反映给民政部门,申请更正原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婚姻登记的更正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但是,如果双方有子女,那么子女的抚养问题仍然需要解决。
不可以先户口迁移再办理结婚证。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的结婚条件,出自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携带与本次婚姻相关的结婚证明文件。 在向有关机构提交所需的各种资料中,必不可少的包含了户口簿和身份证明;此外,还需提交原始的结婚证书及离婚协议。
新婚夫妻在领取结婚证书之后购置的房产无疑将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领取结婚证书象征着双方已经缔结了合法且对社会有约束力的婚姻关系。
法律禁止18岁的公民有领取结婚证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能够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如下:男女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自愿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