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离婚的条件如下: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婚姻法》里面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但从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 那么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是否解除,那么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不过,因继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弟姐妹关系是姻亲,因继父母婚姻而产生的兄妹、姐弟关系实际上是因为继父母婚姻造成的亲戚关系,不
婚姻法中关于结婚的规定如下: 1、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婚检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提倡大家在结婚前接受婚检,使婚后生活更幸福。 对于军人结婚是否婚检的问题,根据《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要求,现役军人及结婚配偶必须进行婚检才能办理结婚登记证明。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军人禁止与反革命、坏分子结婚;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而且,军人一般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为了加强战备、搞好军民关系,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另外,军人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得结婚。 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以及汉族军人一般不得和不与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结婚。 【法律依据】
军人结婚的条件有:1.根据《婚姻法》第5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尺寸规格为背景为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宽是53mm、高35mm。 拍摄结婚证照呢可以在婚姻登记处拍,也可以到当地正规的照相馆去拍。
禁止与反革命、坏分子结婚;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一般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得结婚。 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汉族军人一般不得和不与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
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或未婚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非军人方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但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 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需要重开。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4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