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包括三项: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3、已故继承人的注销户口证明。 (二)死亡证明。这个也包括两项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凭证; (四)婚姻证明。 1、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证
办理继承权的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继承按遗
放弃继承权声明的标题和正文部分可以打印,签字部分必须手写。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没有抚养关系就没有继承权,在没有抚养关系的情况下除非有遗嘱规定否则是没有继承权的。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定下遗嘱,那么就要遗产就按照遗嘱严格分割,当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需要在法定继承的顺序下继承。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胎儿有继承权,胎儿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监护人是否有继承权要看监护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果不在法定继承范围内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
房地产继承权取得的条件如下: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
遗嘱是可以约定非婚生子女不继承遗产的,但是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