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产继承权是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有同等的继承权。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对于进了主要抚养义务的或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其中子女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
遗产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有两个,一是自发现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是可以起诉要求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继承财产的。二是最长诉讼时效,自继承开始之日起二十年内,超过二十年则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
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婚内财产协议对于这一项的约定,如果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私生子没有继承权,则私生子没有继承权。 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婚内财产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 【
只要是具备合法收养手续的,收养的子女就有遗产继承权。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对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遗产;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
认得干儿子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是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
同居所生子女是有继承权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立遗嘱可以让继子女没有继承权,公民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子成年后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财产继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根据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继承。 没有的,采用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