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用缴纳印花税。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包括: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无需贴花。 6.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无需贴花。 7.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8.会计、审计合同,无需贴花。 9.工程监理合同,无需贴花。
民法典关于物业费缴纳的规定为: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五险一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不缴纳; 公积金: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公司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违法。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用,所以用人单位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一般情况下,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是反诉案件的,应当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的,具体看是什么立案,经济困难的还可以减免。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当遇到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没有实缴注册资本也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没有实缴注册资本也需要缴纳印花税,但缴纳印花税的时间可以在资金实缴到位以后,具体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 三、失业保【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四、工伤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五、生育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六、住房公积金 【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法院执行款,在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上,表明了具体金额和缴纳方式,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缴纳。根据《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执行款到账次日,财务部门应当将到账情况告知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应当在五日内将收款时间和数额等有关情况告知案件当事人。执行款到账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取款手续。需要延期划付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查批准。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