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被羁押时间超过被判刑期的赔偿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
超期羁押是不算审查起诉的时间;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85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
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移送审查起诉期限非羁押诉讼的原则如下: (一)积极适用与严格慎重相结合; (二)保证诉讼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三)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 (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
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解除羁押有以下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超期羁押的种类的赔偿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
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说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退侦后异地羁押的条件有: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羁押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采取的是以最初受理地为主,以主要犯罪地为辅的原则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