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 一般情况,刑事拘留后3-7天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决定书后7日内审查决定,等决定批准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有2个月,侦查完毕在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个过程是1个月,最后交到法院判决是一个月,也就是说一个刑事案件一般情况都要4个月,特殊情况还会延长。
被逮捕羁押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拘留期间的任何一天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羁押期间能取保候审,但是应当有以下情形之一: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怀孕的妇女能不能羁押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1、正常情况下,为了保障胎儿的健康成长,对怀孕的妇女不予羁押,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进行控制。 2、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需要羁押。
1、诈骗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就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流程进行,一般审查阶段是3个月,审查起诉阶段需要2个月左右,需要补充侦查的每一次1个月,审判阶段是3个月左右,如果是取保候审的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总的来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之后到本案件结束,一般是7个月到1年左右的时间。 3、所以一年是最后的期限,必须在立案的一年内进行结案。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37天后如果还不放人,可能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被刑事拘留后通常有以下几种结果: 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 2、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理取保候审; 4、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不适宜关押的法律情节的,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予以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又是一种强度较为严厉的强制措
审查起诉案件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被告被羁押可以起诉。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 (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 (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 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可以节省司法成本。因此,这种行为应视为立功表现。应当指出,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的其他罪犯,既可以是与其无关的,也可以是其同案犯。 只要确实协助司法机关捕获罪犯,就应视为立功表现。 (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当然,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 (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 (2)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的; (3)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