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的待遇如下: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男职工是否能休陪产假,具体休几天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具体要根据各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
职工自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自残或者自杀的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不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审查开除处分是否符合适用条件; (二)审杳开除处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三)依法进行调解或作出裁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对合理合法的要求应予以支持,对不合理的以及违法的请求,应当予以驳回,对责任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裁定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职工每天加班时间每天不能超过三小时,每天正常上班时间是八个小时。 【法律依据】 《劳动法》规定每天正常上班时间是八个小时,加班时间为一小时最多不能超过三个小时,超过三小时属于违法行为,并且规定每个星期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每周必须安排休息一天。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单位和职工能约定终止劳动合同,但是不能将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此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北京市职工因工死亡赔偿金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
职工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确定不同待遇。 若职工经过鉴定,伤残程度达到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获得不同数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
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职工拒绝加班可以,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