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转让中,评估并不是必要的程序。转让双方可以以评估价作为转让价格的参考,也可以不经评估,由双方直接协议确定转让价格。所以夫妻股权分割不需要评估。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 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股权变更手续(个人):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从变更股东名册起生效。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时间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割: 1、直接转让。 2、作价补偿。由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方式实现对另一方的补偿。 3、拍卖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双方共同投资的公司中的股权分割: 1、直接转让。 2、作价补偿。由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方式实现对另一方的补偿。 3、拍卖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
认缴股权投资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等信息; 其次,写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写明结算方式投资期限、协议的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有下列变更形式: 1.企业投资者之间通过协议转让股权。 2.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3.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4.企业投资者合并或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 审批中的问题有: 1.审批时应当注意,外国人或法人继承股权的,应经过律师见证或法院见证。 2.以
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股权变更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首先,企业投资者的股权变更必须经原审批机构的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方为有效。 其次,股权变更应遵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不得通过股权变更而使公司的经营超越指导目录规定的范围。 第三,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方投资者全部转让股权,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法律依据】 《外商
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股权的特性,按照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原则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婚内股权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