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他人代替本人提出离婚诉讼,所诉并非体现本人意志,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因此职工在试用期内患病,自患病之日起算,在规定的三个月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约;但若医疗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以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劳动者任何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至少为两人(国有独资公司除外),因此,如果以公司为受让人不可行,因为这个公司不能独自成为另一公司的股东;如果是以公司的多个股东为受让人,则可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可以给孩子改姓,需要经对方同意。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2004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立外资商业企业。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 【法律依据】 《外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法》第3条,设立外资
非产权人,包括承租人、代管人、无因管理人、未来的继承人、近亲属、代理人、上级组织等,能否出卖房屋,要看具体情况。如果非产权人没有产权人的书面授权,就不能出卖房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民事诉讼期间是可以要求交通费赔偿的。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
离婚案件撤诉后6个月内可以再起诉,但是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14条: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能辞退严重违纪员工。 以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有规章制度作为依据。 2、规章制度制定完毕后,要使其发生效力,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让员工参与讨论、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协商、向员工公示等。 3、应有证明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