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所以,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有: 一是公共财物; 二是国有财物; 三是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税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
法定继承范围及继承顺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以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来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
全险一般是由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座位险、不计免赔等车险险种构成的组合。 那么全险的理赔范围也就是这些险种的理赔范围。假如全险中没有玻璃单独破碎险,那么车窗玻璃无故被损坏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是不负责赔偿的。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下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1.家庭共有财产中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生前赠与他人的财产; 3.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财产; 4.按文物法规定,应归国家所有的文物,但国家所给予的报酬则列入遗产范围; 5.某些人身权利。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为受有利益的一方所取得的不当利益。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范围包括以下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
投资公司就是负责投资的公司,经营范围应该是进行商业投资,包括:证券投资、风险投资、房地产投资等等。 《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