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征收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下列情形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
方法及适用范围如下: 1.函电讨债法。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 2.会议讨债法。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3.留置清偿讨债法。适用条件: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
因酒驾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其赔偿不属于交强险赔偿的范围。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
工伤伤残鉴定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
劳动争议诉讼受案范围如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
主次责任交强险赔偿范围是相同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房产税的减免范围有: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车损险不赔偿范围是,根据《汽车保险车损险责任免除》第六条:以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等。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的详细规定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