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每年都要交,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
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人保交强险赔偿额度赔偿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
交强险赔付的范围: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因受益人的善意或者恶意而有不同。 1、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 2、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 1、故意或恶意行为 医疗单位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仍然为之。 2、严重不负责的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特定的职责,对于患者必须履行积极救治、审慎注意的义务,如果违反这些义务,情节严重的,即构成严重不负责任。 3、重大过失 过失是指应该预见而未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行为,分为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
企业合并的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被继承人债权的范围是专属于被继承人本身意外的合法债权,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如下: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 5、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
遗嘱继承的范围如下: 1、主体范围:即法定继承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财产范围: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等。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
民事诉讼法裁定的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