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客体的范围比较广泛,除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以外,都可以由债权人代位行使。所谓代位权的客体,是指代位权行使的对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
工伤治疗的个人医药费用报销范围: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如果单位没有给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医疗费全部由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范围: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范围:(1)侵害身体权;(2)侵害健康权;(3)侵害生命权。侵害生命权的后果,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因此,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自不可不给与相当金额,以资慰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
法律上假释的适用范围有以下规定:《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转继承适用范围:可同时适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
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项目。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12条,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经营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
公司的经营范围的是指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反映了公司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 国家对公司经营范围有如下要求: 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
适用范围如下: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时适用转继承。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3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