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法律特征具体如下: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
两者对公司的运营的影响力不同,董事会对公司的影响更大。对公司来说,设立董事会是必须的,再小的公司也得有执行董事。而管理委员会是可设可不设的,看企业的具体情况。
是,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一般是不能一起开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股东会和董事不会可同时召开,因为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而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两者各行其职,是不能代行的。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是三到十三人。 董事会中可以有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有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和股东会原则上是不能一起召开的。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的三大职能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
董事会与理事会的区别:从应用范围上看:董事会主要用于企业的领导机构组织形式上。而理事会主要用于学术组织、研究机构等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的领导机构组织形式上。从组成人员上看:能入选董事会的,一般是出资人(当然现在企业组织理论中,允许有独立董事的存在,这主要是一种中立监督作用),而且是大股东。理事会成员的组成与出资多少无关,主要是以事而成。从职权上看: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审核和批准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确定经营方针;任免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一切高级职员,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和决定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和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等。理事会的细则规定了理事会成员的组成、权利、义务和责任;理事会在法律上有负责为组织制定政策、监督这些政策的执行,并确保组织的活动合法等。
公司地址变更不需要通过董事会。公司地址变更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东会不能代替董事会行使职权。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执行机构。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是属于董事会决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