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四种假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属于婚外情的行为包括: 1、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重婚: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依据】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给他人,那么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或者是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包括。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介绍、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实行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不属于共犯范畴。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对其他罪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行为的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认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原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一般情况下,洗钱罪的客观表现行为包括: 1、提供资金帐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 3、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的行为包括。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4、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借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