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法律规定,不构成重婚罪的重婚行为包括。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行为也不以重婚罪
索要分手费的行为是否属于敲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一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另一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没有达到数额标准的,属于治安违法行为。被索要分手费的一方也可以报警处理。
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1、违反的义务不同。违约行为违反的是合同的约定义务,侵权行为侵犯的是法律的强制性义务。 2、侵害的对象不同。违约行为侵害的相对权,侵权行为侵害的是绝对权。 3、前提条件不同。违约行为必须以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条件,侵权行为则无此要求。 4、侵害的后果不同。合同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的赔偿,侵权责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主要有几种表现: 第1、挪用公司资金; 第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进行存储; 第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
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 即只有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才构成该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非经营者实施的侮辱、诽谤、诋毁的行为则以一般侵权论。 2、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 行为人实施商业诋毁行为,是以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能力,并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为目的,
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还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第221条,23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要承担如下的刑事责任。 (1)对自然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予以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该商业
一般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以下8种。 (1)假冒行为。 (2)虚假宣传行为。 (3)商业贿赂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降价销售行为。 (6)搭售行为。 (7)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8)串通招投标行为。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