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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哪些借款行为无效

债权债务 2020-08-16 23:41 标签: 企业 借款 行为 无效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借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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