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环保行政处罚公告告知要求中的执行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
对买驾照行政处罚:收缴驾照,依法拘留并处罚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分别有以下几种: 1、警告。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个人进行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
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二、有下列情形的,由局长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免予行政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
1、坚持合法性原则。 2、坚持实是求事原则。 3、做调查笔录时,调查人员一定要耐心、细心,坚持案件查处“五不放过”原则。 4、询问人员应遵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维护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5、询问应个别进行,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询问对象,应当分别进行询问。 6、在笔录过程中,其它相关人员应当回避。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
行政处罚申辩复核的理解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对行政处罚告知申辩如何复核这个问题,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药监局行政处罚时限是两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