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费。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如果满足了法定情形的话,公司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确定。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计算。工作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则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当注意,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则公司向该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并且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能超过十二年。
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应当赔偿所占承包土地的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支付)、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所占承包土地附属设施配房的补偿费。
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 2、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关于调休假没休会有咋补偿:企业如果职工应得但并未休完的调休假来算的话,那企业就应该依据这个职工每日获得的工资总额的300%为标准,向他们支付相应的调休假期的薪酬。 但是,如果企业确实因为工作需要而无法给员工安排调休,经过员工自身的同意后,也可以选择不为其安排这次调休。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别墅拆迁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本辖区的情况制定,一般是依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的。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如果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而经济性裁员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公司拆迁员工愿意跟随公司搬迁的,公司应当给予员工拆迁安置费。公司拆迁员工无法跟随公司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
不需要。按照我国的规定,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之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即使还没有到期,也是需要提前终止的。而这种情况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情形,根据规定单位并不需要因此支付员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