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离职时写的是自愿离职,按照法律规定,自愿离职是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非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等过错情况。如果是公司辞退您的,请您一定要拒绝填自动离职单等一切可能表明您是自愿离职的材料,因为自愿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其实就算员工是自动离职的,如果有这5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经济补偿金。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用暴力的手段或者威胁等非法的形式,来让员工工作。在这种公司上班,员工会受到人身伤害,很多人都会选择自动离职。对于公司造成的伤害,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和支付补偿金。第二种情况是公司没有根据劳动合同上的要求,支付我们的报酬。劳动合同上可能还有一些福利,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履行。那么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补偿。依据劳动合同的要求,补足工资;第三种情况是公司克扣员工或者拖欠工资,很多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本来说到的工资,等到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到手的比说好的少很多。公司就会以违法公司规定,或者业绩没达标为理由少发或不发工资,自动离职,也是可以有补偿金的。第四种情况是不付给员工加班工资,现在加班已经是很常见的事。但是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却不支付加班工资,损害了员工的权益。最后一种情况是给员工付了工资,但是低于当地的最低标准。如果是以上这5种情况的。就算是员工自动离职,也可以要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履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女方能不能得到赔偿,能得到什么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一般来说,男方有过错的,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赔偿标准根据加害人过错程度、具体的侵权情节、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当地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拆迁子女户口不在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来判断,但是户口不在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我国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是合法辞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山体滑坡国家怎么补偿,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力,具体看当地政府或国家的政策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因而,预警信息应当由当地政府以正规形式明确发出,各部门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联动机制。山体滑坡的防灾救灾工作,涉及监测、预警、处置、救灾等方方面面,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只有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整体联动、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山体滑坡造成的损失。
若劳动者没有过失,无故被辞退是有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通常发生在被征收人不愿意获得补偿资金去市场购房的情况下,由征收人提供合适的房屋对被征收人进行妥善安置。是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产权调换尽管以实物形式体现,实质上是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由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再由被征收人按市场价购买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产权调换一般分为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
土地证面积给赔偿。都是以产权证为准。房屋的产权证上登记的多少一般就认定多少。如果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与实际不一致,那么在拆迁入户测量时,需要提出并作出认定。超出部分如果是合法建筑,是可以补偿的,如果超出部分是非法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产权证为准。如果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那么需要对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作出认定,如果是违法建筑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房屋是合法建筑,那么以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基数去测量、评估。但是如果实际占地面积与土地使用证上的记载的面积不一致的,也要视情况认定。如果土地使用证的面积大于房屋的占地面积,那么对于空院、空地也是需要补偿的。
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有以下两种情况:1、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2、设备重置补偿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当地有关规定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残疾人退休死亡后有丧葬补助。丧葬补助费一般是在职人员或是参加社保的退休人员死亡以后才有的。如果残疾人员没有工作,没有参加社保,是没有享受丧葬补助费的待遇的。 丧葬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2、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