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民法典房屋征收补偿1260条款?如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现在拆迁是怎么补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赔偿与补偿的法律区别。补偿与赔偿一般不会同时存在。具体如下:1、两者的性质不同。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2、两者有无过错责任不同。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由于公平原则而来的;赔偿是由于存在过错带来的结果;3、发生的基础不同。补偿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会发生,赔偿是当事人故意为之的行为带来的后果。
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8小时未发货有补偿吗?要看卖家在商品描述或者公告里写清48小时内发货。如果有规定那超过了时间就应该补偿消费者。如果卖家在商品描述或者公告里写清商品需要至少三天或者更长时间才能发货,那你也没办法获得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离婚时女方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情况下,双方离婚时,女方是可以主张离婚赔偿的,且双方可以就补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劳务协议到期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至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国家储备林三十年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