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宣布破产员工补偿标准是: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公司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一年支付一月补偿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相关规定有: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3、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二十条规定,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
征地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是: 1、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 2、间接补偿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4、平等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征用、占用林地,按照下列标准支付林地补偿费: 1、用材林地,按照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补偿;用材林地平均年产值是指林木主伐期产材量除以主伐期所得平均产量的实际价值; 2、苗圃地、有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4至5倍补偿;尚无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有收益经济林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 3、疏林地、灌木林地、
(一)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 (二)当事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其他条款; 选择产权调换的,与拆迁人还应当就房屋位置、房屋面积、差价结算、房屋承租人的安置等订立协议。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当事人应当办理房地权属注销登记手续。 【法律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征收条例》第十九条,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拆迁房补偿标准是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