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如下: 1、对于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适当补偿预期的经营费用; 2、企业地上物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3、因为拆迁造成的搬迁费用,物资的运输费等; 4、对积极拆迁的企业的奖励费用。具体的补偿金额和奖励金额根据天津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而定。
失业补偿金标准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具体的标准数额,由各省级政府确定。 如上海市失业补偿标准: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 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发放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
合同到期主动辞职没有补偿。除非是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通过其他的方法逼迫员工辞职,比如故意降低了工资待遇,调换工作岗位没有经过员工的同意以及其他的方法,如果是这样的话,员工可以当时就辞职,但依然能够跟公司索要相关的经济赔偿。
1、耕地征用的赔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均产值的四至六倍。
单位无故解聘员工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试用期内,若是认为员工能力不符合要求,但没有证据,此时辞退劳动者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可以证明确实是员工不满足录取条件的,此时辞退并不需要支付补偿; 3、若是在试用期内单位发现其实劳动者并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胜任工作的,可以依法将劳动者辞退,基于这样的原因辞退劳动者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5、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公司辞退员工,新劳动法规定的补偿方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符合经济补偿的,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进行补偿。
单位突然辞退职工,如果单位有过错的,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给职工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职工的,按照上述标准的双倍给予职工赔偿。
1、视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征收的是农用耕地,那么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